凤台县法院开展第六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凤台县法院开展第六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中安在线时,凤台县法院第六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拉开帷幕。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储士宏的指挥下,全体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该院抖音账号全程直播执行行动,引发万余人次围观。
被执行人蒋某因有急事向朋友栾某借款2万元,承诺于次月还款,但蒋某未按约支付,经法院调解,蒋某承诺于2022年3月30日偿还,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蒋某再次爽约,无奈栾某申请强制执行。
因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蒋某均无果,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前往蒋某某住处寻找,终将还在睡梦中的蒋某找到。执行干警对蒋某开出拘传票,要求蒋某到法院履行还款事宜。迫于执行拘传压力,蒋某某当场偿还2万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王某、孙某因犯诈骗罪均被凤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孙某犯诈骗罪的犯罪所得,返还给各被害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凤台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将王某、孙某共有的房产拍卖处置,并责令王某家属限期将房屋内物品搬离,但王某家属置之不理、拒不搬迁,且以各种理由推脱腾房。
为维护各被害人合法权益,确保清退腾房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制定了详细的腾房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行动当天上午,6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王某家属不愿到场,经过电话沟通仍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强制开锁进入房屋内,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使用执法记录仪拍照佐证,为下一步彻底腾退房屋,交付买受人打下坚实基础。
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某村委会从30多位农户手中租赁土地经营种植生意,后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土地租金,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土地租金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获知张某仍在该村租赁土地从事种植生意。在当地村委会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来到张某的种植园。面对执行干警,张某也是不停诉苦,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给付租金,只是因为经营不善,种植的产品没有盈利,其又承包了8亩土地,种植的品种葡萄即将上市,等葡萄上市卖了钱,一定将租金还齐。
考虑到张某态度诚恳,申请人中也有从事经营葡萄生意的行家里手,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张某与申请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用3000斤葡萄抵偿申请人4万余元的土地租金,待葡萄成熟后交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处理。
据统计,当日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3人,车辆10辆,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查找被执行人22人次,查找并成功扣押车辆3辆,张贴房屋腾退公告2处,实际拘传15人,实施司法拘留3人,罚款2万元,执行到位.万元,执结案件11件。(临朐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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