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出台《达州出台房产10条新规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新规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
达州出台《达州出台房产10条新规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新规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
新规 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达州讯(佳美房产)4月29日,达州市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艳玲就4月28日达州市出台的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水木房产)做了解读。/p>
利企方面,从优化供地、简离婚房产证资金压力等方面,明确新出让的商住经营性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比例在一年内分鹿泉房产信用实行预售监管资金差异化管理,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
惠民方面,金融机构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满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k22首付款比例和k22贷款利率。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域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同时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贷款为子女或父母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实现公积金互助。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公积金可按比例留存后实行“又提又贷”。同三门房产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新青年、新市民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以及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优惠。通过给予预售监管资金、信用加分的方式中介房产合同实行交房即交证,打消购房户“难”的顾虑。
同时,唐艳玲还表示,该《友家房产》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到今年12月日。
此外,在《达州出台《房产“10条”》新规 坚持“房住不炒”兜底民生保障》中提到利企措施中,关于降低竞买保证金和延长缴款期限时,达州市自规局副局长牟成通表示,达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均按不低于起始价的3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总额%的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缴清(房产交易手续费)。同时,为促进达州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平稳健婚后房产卖拿地的资金压力。下一步,达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价款缴纳时间调整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总额%的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房产税征收)。